路人镜头下的女星依然美 刘亦菲侧颜完美-呼和浩特养生网
当前位置首页 > 生活养生 > 路人镜头下的女星依然美 刘亦菲侧颜完美

路人镜头下的女星依然美 刘亦菲侧颜完美

来源:呼和浩特养生网 发布时间:2018-03-12

在我们的印象中,女明星们总是衣装亮丽,妆容精致。他们的经纪公司公布的照片也总是美丽大方。不过,大家都知道,现在是可以P图的嘛。

所以,路人偶然拍出来的照片,才能证明女星的真正颜值。

第一位就是范冰冰。范爷的颜值和好皮肤,真的是让人羡慕。360度无死角,怎么拍都好看呀。

范冰冰

范冰冰

这两张路人拍摄下的冰冰女神,气质简直不要太好哦。果然是女神级人物。

第二位就是郑爽了。短发后的郑爽简直有如高中生,青春亮丽。

郑爽

还有一位当然少不了我们的神仙姐姐——刘亦菲。无死角女神拍起照来,真的是任何角度都透着好看。

刘亦菲

天哪,喝个咖啡都这么美!

刘亦菲

连侧颜都完美到极致!

哪怕当年土到渣的合照,天仙还是能出类拔萃,和普通人就是不一样的气质。

《神雕侠侣》大家都看过吧,最喜欢的两个版本莫过于古天乐李若彤和黄晓明刘亦菲版本了。

最近看了一个访谈节目,没想到把杨过古天乐和小龙女刘亦菲都集齐了。

那时候的白古早就变成了黑古,还是个长着大胡子的大叔,坐在白嫩嫩的刘亦菲身边,有种糙汉的即视感。

觉得古天乐看刘亦菲的表情,完全就是杨过看小龙女啊,宠溺十足呢!

两个人就连坐姿也很相像,试想一下,当初要是这两人颜值巅峰的时候演《神雕侠侣》,又该是怎么样的场景啊。

不过坐在黑古旁边的刘亦菲,真的是白的发光了。

本来就白嫩嫩的一个人,在黑古旁边衬的更加白了!

想想两版杨过和小龙女的汇合也是很稀奇了,只是这时候的古天乐已经变成黑古了,如果是当初的白古,那画面该有多般配啊!

特别是这两张照片,感觉看完之后,瞬间要站他们这对cp了,古天乐看刘亦菲的表情简直宠!

这位网友说的更搞笑:他们两个好像被强行p在一起一样

可能是刘亦菲太白了,把古天乐都照亮了。

大家觉得如果是白古和刘亦菲的搭配,好看嘛?

以下为网友评论:

网友“你爹的爹就是我”:刘亦菲求你滚回你的美国去好吗?别来我们中国捞金。

网友“少正婷”:刘亦菲侧面很漂亮

网友“U155317877”:这才算男人吧!那些涂脂抹粉的呛人啊,跟以前兔儿爷似的,实在是倒胃口!

网友“博小博”:喜欢菲菲!!!

网友“NO虎子”:让古天乐娶了刘亦菲多好啊

网友“天命最高!”:如果刘亦菲和古男神结婚!我捐给希望小学一万块人民币,钱不算多,但,是我俩月的工资!

揭后台强硬无人敢潜规则的女星 韩雪王菲家世显赫背景吓人

都说行走于娱乐圈各种潜规则传闻时有听闻,不少女星为前途被迫潜规则,但是娱乐圈也有些牛人不管是黑白两道的人都要敬畏她三分,说白了就是她的后台硬别人不敢惹。

“神仙姐姐”刘亦菲:刘亦菲怀孕坐实曾自曝初夜堕胎经历

刘亦菲,1987年8月25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,影视女演员、歌手,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2级表演系本科班。2002年出演《金粉世家》和《天龙八部》步入演艺圈,2004年主演《仙剑奇侠传》获得关注。2006年主演《神雕侠侣》中的“小龙女”一角而受到广泛关注,同年发行首张个人专辑《刘亦菲》。2008年与成龙、李连杰出演好莱坞电影《功夫之王》。在2009年4月的“80后新生代娱乐大明星”评选活动中,成为内地“四小花旦”之一。2011年主演的电影《新倩女幽魂》和《 ...

揭女星上位潜规则 整容走光床戏被包养炒作

娱乐圈本来就是鱼龙混杂的是非地,弱弱的女孩们来混这个圈自然少不了各式各样的“潜规则”。揭女星上位潜规则,整容走光性交易床戏被包养炒作层出不穷。

姜敏赫孙娜恩曾在外地一起喝酒男方新剧搭档女星河智苑

近日,姜敏赫、河智苑等人出演的电视剧《医疗船》正在热播当中,这部电视剧播出之后就取得了非常高的收视率。网友们都表示在这部电视剧中看到了姜敏赫和演技。......

日本女星被曝逼迫同台演员下跪 哭诉回应:子虚乌有

据台湾媒体报道,44岁日本女星铃木砂羽主演的舞台剧《结婚的条件》昨日开始上演,但开演前一天同组的两位女演员凤惠弥和牧野美千子临时退出剧组,称自己受到违反人道的待遇

韩卖淫女星明码标价 最红者1晚可赚近20万

据台湾媒体报道,韩国跨国卖淫事件持续延烧,总共爆出4名女星涉案,日前有网友公布“卖淫名单”,惊见G.NA、前女团Sugar成员李夏琳、《请回答1988》的李敏芝、模特儿出身的崔恩英......

女星卷入卖淫风波 不雅视频曝光揭卷入卖淫陪睡风波的女星


上一页:冬季养生吃的御寒温补食品 不惧寒冬来袭
下一页:我的前半生卓渐清喜欢谁?我的前半生卓渐清最后和谁在一起了?
友情链接:
郑州康好癫痫病医院 成都最好的癫痫病医院
版权所有@呼和浩特养生网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入有违反,追究法律责任。